春节逛街 四成多受访者觉得很多门店更好逛了******
春节逛街 四成多受访者觉得很多门店更好逛了
65.5%受访者喜欢逛实体店,但只逛不买现象还有待进一步破解
这个春节,很多实体店适应消费需求新变化,人气重新旺了起来。你去逛实体店了吗?近日,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(wenjuan.com),对1615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,65.5%的受访者表示还喜欢逛实体店,47.2%的受访者觉得门店“颜值”高了,43.8%的受访者觉得很多门店更好逛了。
65.5%受访者喜欢逛实体店
“今年春节假期带娃逛了很多商场,基本上去的是节日氛围浓厚,有展览、有活动的商场。”北京的80后宝妈杨晴(化名)说,大年初五去逛的商场,一进门有个超大的兔子造型让大家拍照,其间还有工作人员穿着逼真的服装,假扮兔子和财神爷跟孩子们互动,“玩得非常开心,顺便逛逛店铺、吃点东西,要不是带着孩子,还会看场电影,约上朋友一家,在一个商场里就能耗上一整天”。
调查中,65.5%的受访者表示还喜欢逛实体店,27.5%的受访者一般,7.0%的受访者表示不喜欢。
江西南昌的80后市民凌笑(化名)已经很久不逛实体门店了,“现在很多社群又种草又能直接购买,我也不是很挑衣服,均码的都能穿,所以网购更方便,实体店虽然有试穿体验,但性价比不高”。
杭州市民李佳(化名)很喜欢逛实体店,但逛的频率比以前低了,“一般小物件网上买方便,周末有时间会去商场逛”。
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国际旅游管理系主任、副教授张运来说,虽然我国网购交易规模呈现连续增长态势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逐年上升,但线下销售仍是社会消费品零售的主体。
跟以前相比,22.8%的受访者逛实体店逛得更多了,56.3%的受访者逛得更少了,20.9%的受访者没什么变化。
“网购的冲击造成了实体店客流量不足,客单价(每一个顾客平均购买商品的金额——编者注)也在下降。实体店的人力成本、租赁成本比较高,这就使得线下产品的价格没有网上便宜,消费者自然会去网上采购。”张运来说,当下消费者逛实体店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,但在实体店购物的热情并不高,一些顾客只逛不买,最主要的原因是消费者能在网上买到质量尚可、价格又便宜的商品。真正需要消费者到实体店购买的,往往是价格稍贵一点,或者网上购买相对有一定风险,需要亲自去判断质量的产品。
47.2%受访者觉得实体门店“颜值”高了
凌笑之前做过餐饮、开过店铺,“记得2014年的实体商店里,一楼百货、珠宝,二楼超市,三楼餐饮,顶楼电影院,但现在变化真的太大了,有了很多我没去过的店铺,比如剧本杀馆、儿童绘本馆、大型游乐场等,还有共享儿童遥控汽车、大型游戏机等,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”。
近年来,周围实体店有哪些变化?调查中,47.2%的受访者觉得门店“颜值”变高了,43.8%的受访者觉得很多店由品牌专柜模式变为主题组合模式,更好逛,41.4%的受访者觉得增加了配送等便利性服务,36.8%的受访者认为线上线下相融合,购物更方便,31.4%的受访者感受到体验式消费项目增多,28.6%的受访者发现注入了科技化元素,21.6%的受访者指出有了休闲、亲子等多元“生活空间”满足不同需求,21.3%的受访者发现服务升级了,开展了更专业的服务(如服装搭配师等),18.8%的受访者觉得实体店车展、沙龙、演出等活动丰富多彩。
张运来说,现在一些实体店积极转型,进行业态融合,比如把传统零售跟餐饮、影院、超市、书店等整合在一个场所,满足了顾客的多种需求。其次,很多商场在线下举办活动引流,比如开展各种类型的沙龙、新书发布会等。此外,商业实体店的装修装饰不断更新迭代,给消费者塑造了不同场景,带来不一样的体验。“我觉得这3个方面是现在做得比较理想的地方”。
61.4%受访者建议实体店加大价格促销、积分兑换等优惠力度
李佳认为,现在线上购物发展势头强劲,线下实体店想要发展得更好,应该跟线上联动。很多实体店在线上有自己的官方旗舰店,但还不够,需要进一步了解消费者需求,全面提升服务质量。
对于实体店的发展,61.4%的受访者建议加大价格促销、积分兑换等优惠力度,54.2%的受访者建议开展线上“云”服务,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,49.0%的受访者建议业态更加丰富,体验更加多元,47.6%的受访者建议重塑价值链条,在专业服务上持续发力,37.8%的受访者建议进一步改进停车、商品配送等便利性服务,34.6%的受访者建议引入新潮品牌,满足个性化需求,31.3%的受访者建议迎合消费潮流,结合自身,科学规划与管理。
张运来说,实体店要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下功夫,做好线上和线下资源整合。网络有算法推荐,线下商场也可以借助数字化手段,有针对性地向顾客推荐产品或服务。“实体店的数字化转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,包括管理营销等各个环节,如何通过个性化手段吸引更多消费者,是实体店经营者要不断思考的。”
“餐厅把菜做得更好吃,理发店把头发剪得更好看,这才是刚需。”凌笑认为盲目追求网红店铺,没有维护口碑,最后只会昙花一现。她希望实体店不要太过于追求曝光,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基本工作。“在设计上如果能多一些让孩子们自由玩耍的空间就更好了”。
张运来说,目前线上销售做得好的企业还是一些互联网企业,而传统企业向互联网转型时,不仅面临技术问题,还有思维方式转变问题。“我们发现大部分实体店的线上转型不是特别成功,反倒网店的线下转型相对做得比较好。很多线下实体店建了网站,但运营得不好,最后基本闲置了。互联网转型不是简单建一个网站、做一个App就能解决问题的,传统企业需要补齐互联网经营上的短板”。
受访者中00后占29.8%,90后占47.6%,80后占22.6%。一线城市的占31.0%,二线城市的占44.4%,三四线城市的占19.0%,乡镇的占5.6%。
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王品芝 实习生 肖平华 来源:中国青年报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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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